关于羌族
族源:羌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之一。现主要聚居在州境内的茂县、汶川、理县以及松潘部分地区。
徐中舒在《羌族史》序言中指出:“羌族是古代西戎牧羊人,分布在中国西部各地。他们原来就是一个农牧兼营的部落,按《说文·羊部》解释:“‘羌’、西戌牧羊人也。从人,从羊;羊亦声。”《风俗通》又释:“羌……主牧羊,故‘羌’、从羊、人,因此为号。”《后汉书·西羌传》还释:羌,“所居无常,依随水草,地少五谷,以畜牧为主。”《羌族史》叙:“实际上羌和姜本是一字,‘羌’从人,作为族之名,‘姜’从女,作为羌人女子姓”。故章太炎《西南属夷小记》称:“姜姓出于西羌,非西羌出于姜姓”,这说明羌、姜是兴起中国西部最原始的部落之一。
在3000多年前的甲骨文记载表明,殷商时期,羌人在当时的历史舞台上,已经是十分活跃了。当时奴隶制的殷王朝经常俘虏羌人去当奴隶,可是在殷王朝中却有羌人的首领作官。公元前1088年之时,周武王以周人为主并联合了羌、蜀、卢等部组成军事联盟,推翻了暴虐的殷纣王朝。
殷商时,羌人活动在西北和中原地区。大都在河(黄河)、湟(湟水)、洮(洮水)、岷(岷江上游)一带,而以黄河、湟水、赐支河为中心。
公元前5世纪中叶,羌人在与秦人频繁友好的往来和相互影响的基上,开发山林,发展生产,河湟地区出现了农业。春秋战国时期,戎分布极广,名称亦繁,至东周以来,以“羌”泛称的诸戎大量涌进中原地区。公前4世纪末叶,秦献公时起,一部分羌人开始向西南及西北大迁徙,有迁到岷江上游,大渡河和安宁河流域,有的则迁往青藏高原。
公元前206年,汉代封建王朝强盛。汉武帝时,在甘肃走廊设立了河西4郡,此时仍居在西北的羌人有许多逐渐向内迁徙,附居塞内而与汉族错居,从事农业生产者亦日益增多,私有制也有了一定的发展,逐步地走了封建制度的轨道。此时羌人,有先零、研种、烧当、封羊、勒姐、女若、广汉、武部等部。各部落统治阶级互相掠夺。从汉武帝时起,羌人大量地内附定居,以后逐渐被当地汉族同化。
隋唐以来,岷江上游一带的羌人,处在汉族人民和兴起于雅鲁藏布江域的吐蕃人之间,成为汉族地区和吐蕃联系的纽带,中原的盐、茶、布、生产工具与边区的马匹、药材、皮毛的交易有了很大的发展。由于政治、经济联系较为密切,这些地区的羌人,从唐朝起就有很大一部分要求“入籍”,成为唐朝管辖的地区,而另一部分则处于吐蕃政权的统治之下,定居岷江上游部分地区。
岷江上游的羌人,据《四川古代史》载,系秦汉及其以后时期从河湟一带迁来的羌人与当地原有土著居民融合而成的今羌民族。汉代以后,西北部的羌人经过两次较大的迁徙,来到岷江上游地区。一次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次是隋唐时期,当时岷江上游已定居着被称为西山(成都平原以西,岷江上游诸山的统称)诸羌人的羌人部落。隋唐时期由于吐蕃王朝向东扩展,河湟一带的羌人相继内迁,其中一部分到了岷江上游的茂州一带,这些人逐渐成为岷江上游羌族地区的主体民族。说到岷江上游羌人的来历,在羌族人民中至今还流传着这样的传说:远古时候,羌人曾有一次大迁徙,其中一支后来定居于岷江上游。此时,羌人的祖先遇到一支“戈基人”;他们身强力壮,羌人与“戈基人”作战,屡战屡败,准备弃地远迁,幸而在梦中得到神的启示,才用坚硬的白云石和木棍作武器,并在颈上系羊毛线作为标志,终于战胜了“戈基人”。此后,人民得以安居乐业。羌人为报答神恩,奉白云石为最高天神,这种习俗相传至今。这段传说,实际说明了羌人历史上迁徙的一段真实历史。这个传说和史书记载及考古资料结合起来印证,就知道氓江上游的羌人最迟在汉代就已定居于此。
岷江上游地区是古代一些民族往来的走廊,近半个世纪以来,在岷江上游和杂谷脑河沿岸,陆续发现了许多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近来又在茂县、汶川等地发现和出土了完整的彩陶等器物,它们与陇西、陇南的马家窖文化类型的器物相似。据1976年在茂汶县发掘的石棺葬墓及出土文物考证,羌人的先民在秦汉时就已居住、生息在这块土地上,并已由游牧转为定居生活。据《羌族简史》叙,从隋唐至宋代,我国境内的羌人,除在岷江上游还有一些聚居的村寨,继续保持着羌人的基本特点外,其它地区的羌。人,大都发展为藏缅语系的各族或者先后融合于汉族及其它民族之中。
名称:羌(羌、qiang),中国古民族名,原是古代汉人对居住在祖国西部的游牧民的一泛称。古代羌人并不是单一的民族,自公元前4世纪末叶到宋代,中国西北部的甘、青地区有众多的部落土著民族,这就是历史上统称为“羌”的民族。“羌”的称谓是从汉代沿袭至今的。现居州内茂县的羌族自称“日麦”,茂县赤不苏地区的羌族自称“日玛”,理县的羌族自称“玛”。“日”是词头辅音,作冠词用,无特殊意义。简言之,羌自称是“麦”、“玛”或“门”,据马长寿的《氐与羌》解释:“大抵言之,颇似汉语中‘民’之音义,即人民之义”。
人口状况:羌族是州内的自治民族之一,主要聚居在茂县、汶川、理县以及松潘部分地区。据1964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统计,州内羌族人口有48261人,占全州总人口9.98%。
羌族建筑
羌族居住,屡经变革,战国前居“穹庐”,即帐幕,往后居土屋,现茂县,汶川等到地羌民仍有筑土墙为屋或筑矮围墙的习惯。土墙中混入牛、羊毛,极坚牢。再后羌民“依山而居。累石为室,高者至10余丈,为邛笼”即碉楼,现已不建,然石屋相沿至今。
羌民居住的石屋大多筑于高半山腰台地,靠近泉水,少数居高山河谷地带,三五家、七八家聚住一起,石屋顺山排列,或高或低,错落有致。
寨房外形一律取堡垒形,基部较宽,逐渐向上收缩,最高处为一方形之小石板堆,平顶,故外形呈四方锥形立体。
屋有立柱、大梁、椽子,上加盖竹,树枝再铺泥筑顶。一般为2层或3层,明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言:“威、茂古冉陇地,垒石为碉以居,如浮图数重,门内以辑木上下,货藏其上,人居其中,畜圈于下。”现仍是上层存粮,或贵客住室,中层住人。下层牛羊鸡圈舍,堆放农具或沤粪。房顶则晒粮晾衣,羌房窗小,防寒防盗,屋内通风,采光都差,烟尘难出。楼间介以独木砍削制为梯。中层中间为堂屋,砌火塘取暖做饭,其两端为卧室。屋顶供奉神龛。其后部四角或一角常有一乱石垒成之小塔,顶上放一卵形白石,俗称鸡公石,意为白石神,每逢年节供祭祀
羌族家庭与婚姻
羌族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家长制家庭,每个家庭就是一个生产和生活单位。一般家庭是直系亲属同居,家庭成员多是祖孙三代。以父母、子女两代居多。平均每家3至5口人,除独子外,多子家庭在儿子长大成婚后,分家独立门户。父母身边留一子作养老送终的依靠和传宗接代的苗子,所留以最年幼儿子居多。
家庭中以男性年长者为一家之主,皆由父亲担任,如父去世儿子可当家。如绝嗣,家产由父亲亲属继承。家庭中男性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可支配家庭收支、安排生产、决定婚嫁和财产继承,主持祖先祭祀及参加重大社会活动等。而女性则处于支配地位,不仅无财产继承权,也不能参加重大祭祀活动,还不能随便与男子谈笑。由于羌族妇女在生产劳动中,占据重要地位,除不犁地外,从种到收的农活及家务都由她们操持,并受母权制残余影响,她们在家庭中也拥有较大的权力和地位。如儿女的婚事须征询她们的意见,无儿时财产可由女婿继承家业等。另在家庭中母舅权力较大,诸如婚丧嫁娶、分家、继承家业等大事,皆须母舅允诺并由他们主持办理。
羌族的婚姻形式,基本是一夫一妻制。解放前,男女青年无恋爱自由,视自由恋爱为有损家风,婚姻不能自由,封建买卖婚姻盛行,儿女婚事均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订婚时经三道程序,首先“开口酒”,即许口酒。当男女还未成年时,男方请媒人到心目中的女方说亲,如同意则由家长提出一定时间,男方到女方家办酒席宴请,名“开口酒”。酒席上女方提出聘金数目,双方议定,表示订婚初步成功。数月后,男家去女家备酒席招待近亲,称“小定酒”,此时要送上些彩礼,置于神台之上,以示庄重。“大订酒”上,两家具体商定结婚日期,男方要大宴宾客,款待女方亲朋,此时男方根据议定交清聘礼,特别要备一分银子奉送岳母,在整个订婚过程中,姑娘不得露面,藏于房内或亲友家中。
结婚又有“女花夜”、“正宴”及“谢客”三道仪式。“女花夜”,由女方备咂酒两坛招待前来庆贺、送礼的客人,男女各一坛,大家跳舞、唱歌庆贺。“正宴”即娶媳妇,男方备三匹马前来迎亲,一匹新娘乘骑,另二匹伴娘骑,伴娘系内亲闺女。新娘穿着特制的红嫁衣,脚穿由家嫂做的红绣花鞋,由其亲兄弟背出大门上马,新娘手蒙脸而大哭,有的哭得悲悲切切,有的仅是走走过场。父母将平日为新郎做的鞋、袜等塞进背兜,让女儿带到男家。拾掇停当,乐队吹起唢呐相送,送亲者背起箱子,抬起柜子,热热闹闹送新娘出嫁。
送亲途中,如经过亲戚家门口,便由亲戚摆设茶席、备糕点水果等招待送亲队伍,炮手放三声明火枪以示到达,男方亲戚手捧面条上前敬献,伴娘同送亲的即入茶席。到男家村寨,全寨人齐集寨头,迎接新娘。到了男家,要给伴娘和牵马人少量下马钱,否则不下马。下马后新郎在门口撒把米于地下,厨师提只雄鸡,宰杀后洒鸡血于大门上,以避邪煞之意,新娘新郎即刻进门抢坐上席。
新郎新娘入洞房后,设在露天坝子的盛大宴会便开始了。贵客们边吃边喝、边歌边舞,先唱“赞新娘”的酒歌,歌词内容是赞颂新娘的美貌,从头唱到脚下,后唱“赞新郎”,称颂新郎人品端庄、精明能干。人们一直歌舞到深夜,甚至天明。第二天,主人再备两席“谢客”,整个仪式才结束。婚后第三天,新郎同弟兄背酒肉送新娘回娘家,新郎住一两日,新娘得住数日甚至数月,也有的住l~3年后,才由丈夫接回。
羌族的服饰
羌族的服饰较为朴素而华丽,男人喜着青色或白色头帕,穿自制的麻布长衫,外套一件无袖子的羊皮褂子,这种褂子可用来防寒、挡雨、垫坐。脚穿有鼻的“云云鞋”,鞋子绣有云彩图案及波纹,鞋尖微翘 ,还穿皮鞋、布鞋脚上裹牛、羊毛制的毡子绑腿,绑腿有保温和护腿的作用,年轻女子还在绑腿上缠红脚带子,男女皆束腰带。羌族妇女亦喜缠青色或白色的头帕,青年妇女常包绣有各色图案的头帕或用瓦状的青布叠顶在头上,用两根发辫盘绕作鬓;一般冬季包四方头巾,上绣各色图案,春秋季包绣花头帕,穿有花边的衣衫,衣领及袖口上镶排梅花形银饰,腰系绣花头帕,系有花边的绣花飘带;喜戴银牌、领花、耳环、圈子和和戒指等饰物,富有人家还在戒指上镶嵌玛瑙、玉石及珊瑚,有的胸前带椭圆形的“色吴”,上用银丝编织的珊瑚珠,用来祈求佑福增寿。
在靠实近汉区和城镇附近的羌族人民,受汉族服饰影响,多着汉装,节假日才穿本民族服饰。
衣饰历史上,羌族服饰多以自产的火麻经加工后纺线织成,俗称“麻布衫”,或以牛羊毛吊线后织成,俗称“毪衫”,亦有布衫,以青色为多。腰间男束腰带,女束花围腰,外着无袖羊皮褂子,脚缠梆脚,穿草鞋或“云云鞋”(羌绣布鞋)。解放后,河谷地带羌人多着汉装。